证券日报网讯 9月12日晚间,龙大美食发布公告称,根据公司《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本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5年9月8日起算,截至2025年9月12日,公司股票已有五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即8.37元/股),预计后续可能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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